為進一步加強中共永州市零陵區委辦公室(以下簡稱“區委辦”)干部隊伍建設,按照《公務員公開遴選辦法(試行)》(中組發〔2013〕3號)、《湖南省公務員公開遴選實施辦法(試行)》(湘人社發〔2016〕14號)、《關于進一步規范機關事業單位人員流動調配工作的意見》(湘組發〔2015〕26號)等有關規定,經中共永州市零陵區委編委會研究同意,區委辦擬面向全區選調事業單位工作人員4名。具體公告如下:
一、選調職位、人數
區委辦政務內網信息技術中心事業編制工作人員3名,區委改革與發展研究中心事業編制工作人員1名。
二、選調范圍與條件
(一)選調范圍
選調范圍為全區全額撥款事業單位正式工作人員,不包括機關事業單位工勤人員。
(二)選調條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業務素質,品行端正,身體健康;
2.除試用期不定等次外,個人年度考核均為稱職及以上等次;
3.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4.年齡、學歷及其他條件詳見《中共永州市零陵區委辦公室公開選調事業編制工作人員考試職位表》(附件1)。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參加公開選調
1.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部門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2.正在受處分期間或者未滿影響期限的;
3.人事檔案中“三齡兩歷一身份”有問題,又未經組織認定的;
4.尚在試用期內新招聘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5.選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
6.法律、法規及有關政策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選調程序
(一)發布選調信息
通過零陵新聞網、零陵區政府網等方式發布選調公告。
(二)報名及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19年12月26日至28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2.報名地點:區委辦政工室(聯系電話:6223292)。
3.報名須提供的資料:
(1)《中共永州市零陵區委改革與發展研究中心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附件2,正反兩面打印,須貼照片);
(2)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畢業證、學位證原件及復印件;
(3)如有能體現自己專業能力的資格證書或文稿作品等可作為參考資料提供;
(4)參加選調人員提供虛假材料的,一經查實,取消選調資格。如隱瞞或不如實報告不得參加選調條件的,查實后取消選調資格。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選調資格的,將參照《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試行)》的有關規定嚴格追責。
(5)資格審查通過后,另交一份報名材料到區人社局(聯系人:唐哲,電話13762977347)。
(三)考試
考試采取筆試、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1.筆試。本次公開選調考試筆試側重測試文字綜合能力。筆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最低開考比例為1:3,如不足開考比例,則相應取消或核減計劃并予以公告。
2.面試
(1)面試人選的確定。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選調計劃數1:3的比例確定面試人選。
(2)面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3)面試方式和內容:采取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面試成績當場公布。
3.成績合成與排名
面試結束后,按筆試成績占比60%、面試成績占比40%折算合成綜合成績,合成成績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綜合成績相同的,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排名。
(四)考察
根據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選調計劃1:1的比例確定考察名單。如出現自愿放棄或考察不合格等情況,導致選調計劃缺額時,則按考生的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進行遞補。
(五)討論決定
根據考試、考察情況提出選調對象建議名單,報區委辦室務會研究審定。
(六)公示與轉任
將考察合格者確定為擬選調對象,并將擬選調對象名單在零陵新聞網及零陵區政府網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天。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所反映問題不影響選調結果的人員,正式確定為選調對象。選調人員試用期為一個月,試用期滿后,經區委辦室務會研究同意,符合轉任條件的,按有關規定辦理轉任手續;不符合的,由區委辦政工室將轉任材料退回原工作單位。
四、選調紀律
1.嚴格按照公開、公平、公正原則進行,并主動接受社會監督。負責選調工作的人員與選調人員有回避關系的,要實行公務回避。堅決杜絕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現象。如有違紀情況發生,對違紀考生取消選調資格,按照相關規定進行處理,并對違紀工作人員進行責任追究。
2.本公告未盡事宜,由區委辦負責解釋。
3.監督舉報電話:0746-6230937(區紀委監委派駐區委辦紀檢監察組)。
附件:1.中共永州市零陵區委辦公室公開選調事業編制工作人員職位表
中共永州市零陵區委辦公室
永州市零陵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9年12月25日
來源:紅網
作者:匿名
編輯:單建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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